哲学的反叛系列(六): 科学与因果律(上)(zz)
显然,因果律是科学的主要研究目标。因果律的概念很早就产生于人的头脑中,所谓万事皆有因,有因既有果。可要注意了,上面那句话我好像是从佛教中来的,佛教中的因果不是哲学意义上的因果,说得是另外的事情,也和本文无关。
正因为并非所有先后出现的现象都具有因果关系,这使得因果关系的存在性打上了疑问。休谟即是一个试图通过消灭因果律来摧毁理性的人。在他看来,所谓的因果规律并不存在。存在的只是时间先后关系罢了。现象a之后发生了现象b,一次是这样,第二次第n次后仍是这样。这时理性论者认为a导致b的发生。但休谟不这样认为,休谟认为这只说明a之后紧接着发生b的概率相当的大,大到以现在样本抽样调查统计来看,仍然没有发现a之后b不发生的例子。
另外,必须注意因果律中的几个显而易见的命题:1,并非所有的必要条件都可以作为原因。苏格拉底喝了毒酒死掉了。显然必须有活着的苏格拉底才会有死掉的,但苏格拉底活着不是苏格拉底死掉的原因。2,原因并非是必要的,其它的原因也回导致同样的结果。显然苏格拉底没有喝毒酒他也会死掉,或者被绞死,或者是生病死掉,又或者是正常衰老。喝掉毒酒是他死掉的原因,但对于他死亡来说这一原因并非完全必要。3,原因发生结果未必一定发生。比如苏格拉底喝下毒酒后又喝了某种解毒药,苏格拉底死的结果就没有发生。
从以上分析可见,因果关系除了时间的先后以外,仍然逃不出休谟的论述。因此赖辛巴哈试图通过概率论给出因果关系的定义。事件a发生的概率记为P(a),事件b发生的概率记为P(b),事件a和b同时发生的概率记为P(a&b)。如果P(a&b)>P(a)P(b),用概率语言就是说事件a与事件b不独立,那么认为a与b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但这一定义并不完美。
(未完待续…)
作者: dogcat@紫丁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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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们,你什么专业的阿?很高深.呵呵!
哲学。。。头大啊
我被光荣的GFW了。。。现在换了IP 终于好了。。。
都是一个朋友写的,比较厉害;你可以看看 dogcat 分类的文章 :) 他自己发表到我们bbs上,我帮他宣传一下,呵呵~~
小新太牛了,这都被屏蔽,哀悼~~